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2-24 15:12 浏览量:

 

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狮安委〔2016〕37号)精神,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在元旦、春节节前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19个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开展了本行业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道路和水上交通、车站场所、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宾馆(旅社)、食品安全、渔业安全、网吧、商场、液化气、加油站、学校安全、建筑工地、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凤里街道办事处共出动300人次,检查辖区内的经营性场所和企业,对存在的隐患发放整改通知书,并安排人员跟踪落实其整改。湖滨街道办事处共出动254人次,排查各类场所148家,发现隐患38处,当即督促整改,查封2家“三合一”场所,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15份。灵秀镇人民政府出动112人次,共检查企业136家,经营性店面56家,排查隐患37处,均已当场整改完毕。宝盖镇人民政府共出动102人次,检查区域内企业、店面125家,查封7家“三合一”场所,发出整改通知书68份。蚶江镇人民政府共出动8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110家,发现隐患21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其中5家 “三合一”场所,查封辖区内1家违规生产经营场所,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永宁镇人民政府出动110多人次对辖区内140多家企业、120多间店面以及非煤矿山、渔船、危化品企业等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35份,复查意见书26份,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18处。祥芝镇人民政府检查企业46家、经营店面223家,渔船5艘,发现隐患64条,发出整改通知书7张,现场整改57条,限期整改7条。鸿山镇人民政府共检查企业22家,现场责令整改5家,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复查意见书2份,查封2家。锦尚镇人民政府共动42人次,检查各类企业53家,回访三合一企业11家,建筑工地2处,提出整改措施37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28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0余户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0余家次,对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12台特种设备现场检查,发现2条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共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星级酒店、KTV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共出动人员30余人次,开展集中检查7次,检查各类旅游、文化娱乐经营场所37家次。现场排查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6起,同时督促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排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共出动100多人次、共检查企业65家,重点对热电厂、污水处理厂和电镀企业进行环境安全生产检查。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17人次,检查单位72家,抽检车辆77辆,现场提出安全生产意见32条。市卫计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3条,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整改情况。市气象局共发布重要气象预警报告1期,重要专题气象服务2期,气象预警信号14份。采取传真、报纸、网站、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服务方式,进行多方面、多手段地气象服务。并按期制作发布旬月报、气候评价等,发送各类气象预警短信17条12835人次。海事处通过明察暗访、查看台帐、现场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各码头、航运公司、水工作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全面了解辖区有关情况,确保做到心中有数,常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行动23次,出动人员96次,检查渔船55艘次,现场整改2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已完成整改1份。重点检查渔船的消防、救生设施设备安全,船名号标识,AIS、北斗终端开机等情况、严禁临水作业未穿戴救生衣,禁止渔船载客载物。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其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市交通警察大队共投入警力687人次,警车165辆次,投入科技装备5套,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5起,悬挂宣传横幅1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辖区未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超过20分钟以上的交通堵塞事件,交通秩序总体平稳。市教育局组织5个检查组,出动300多人次,检查发现隐患20多处,并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安全教育100多场次,发送安全提示短信3万多条。市供销合作社对下属7个单位组织了安全生产检查,针对各类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一些可以马上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各单位投入资金对各公共场所失效的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和补充。电信公司组织了节前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要求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限期限人整改。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对全市矿山安全生产暨废弃填埋青山挂白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未发现开采迹象。市农办播放宣传标语3条,悬挂横幅标语20条,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和电信群发系统群发警示短信5000余条,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消防大队排查245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324处,责令限期整改。重点对湖滨和宝盖人口密集场所进行排查。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对我市5处香火较旺,人流量较大的重点寺观进行安全大检查,听取了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对做好节日安全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检查了宗教活动场所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并查看了消防设施和应急疏散通道。市经济局对泉州市恒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进行了督查。市城市管理局专门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及2017年市容管理、治违拆违、环卫作业、燃气监管、园林维护、内部安全管理等各类安全生产工作。市商务局共出动38人次,检查了永辉超市、侨乡商业城、服装城、沃尔玛超市等单位,重点对这些单位的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另外还对用火用电、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公安局共检查从业单位2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处。重点抽取了福建省奕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石狮机械装备园场地平整爆破工程、福建省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石狮市垃圾处理厂飞灰稳定化综合处理工程、石狮市利鑫电镀厂、石狮市晋丰五金电镀厂、石狮市闽南五金塑料电镀有限公司、石狮市金福特电镀有限公司及各等涉危涉爆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二、19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督查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仑峰(福建)交通运输发展有限公司GPS动态监管平台交接班记录不及时;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石狮分公司车辆所安装的卫星定位设备离线率偏高,有多部正常运营车辆处于离线状态。对此,检查组当场责令上述两家公司负责人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按时反馈检查问题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成2个检查小队,重点对人口密集场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排查245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324处,责令限期整改。民爆物品安全领导小组检查了泉州市恒安民爆物品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由施汉杰副市长带队,组织市农办、经济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建筑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我市在建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督查。随机抽查了世茂钞坑项目二期2012-37-02地块超高层、石狮市医院新院工程—住院楼、医技楼、门诊楼项目、万科·金域中央1#~7#、15#~18#楼及1#~7#楼地下室和石狮市学府路(南环路~香江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1标段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导小组共检查生产企业2家,加油站10家,共排查隐患4条,已整改隐患4条,整改率为100%。烟花爆竹安全领导小组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点8家,发现隐患2条,并现场整改。冶金等行业安全领导小组共检查企业18家,共发现排查安全隐患20处,现场整改18处,发出整改通知单2份,已复查整改完毕,隐患整改率100%。职业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共检查企业6家,发现隐患6条,现场整改4条,下发1份整改通知书,复查已整改。非煤矿山安全领导小组对全市已关闭矿山开展检查巡查,没有发现开采迹象。城镇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丰沧、博江2家储罐站和南环路、林边、杆头14家供应站点,新奥燃气、车用燃气加气站等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无企业标示、无条形码、过期钢瓶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没收15kg钢瓶6个。责令各企业限期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共出动检查人员10人次,对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12台特种设备现场检查,发现2条安全隐患,责令1家单位现场整改,对1家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责令限期改正。学校(含校车)安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希妍、市政府李斌副市长分别带领市府办、教育、公安交警、交建等部门对各市直学校和中心校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学校深入巩固前期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成果,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市森林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了各镇、村防火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火源管控是否严密和扑救准备是否充分等情况;检查森林消防队应急响应情况;检查进山路口防火警示标牌设置情况、护林员的配备及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检查市森林消防器材库,对森林防火物资的储备和防火器材的管护保养情况进行查看落实。渔业安全领导小组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指标责任制考核,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执法,节前开展行动23次,出动96人次,检查渔船55艘次,现场整改2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已完成整改1份。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对我市3家旅行社进行抽查检查,对个别旅行社没有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和旅游包车合同等行为进行警告并限期整改;抽查3家星级酒店,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制定、落实,消防应急照明、灭火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有效,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组织培训演练等,现场排查1处安全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商贸行业安全领导小组对第一中心农贸市场、第二农贸市场、医药公司、石狮宾馆、永辉超市、新华都超市东港店、服装城、轻纺城等单位,开展节前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督查组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发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跟踪整改。电力设施和用电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东店#3公用变施工现场、前埔#2、#3公用变标准化改造台区进行安全复查,对7家重要用户及12家大型商场、医院和车站的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用户侧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并督促整改。

针对以上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请各镇(街道)、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落实整改,直至完全消除。

泉州湾港务管理站、水上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防汛抗旱安全领导小组未报送元旦、春节期间检查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