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蚶江“7·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_事故通报_安全生产_石狮市人民政府
石狮蚶江“7·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5-01-02 15:59 浏览量:37

  2023年7月24日18时许,石狮市北环路与濠江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王磊驾驶豫QJ6801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蒙朝云驾驶的石狮M9193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蒙朝云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石狮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牵头组织开展事故调查,2023年11月16日,事故调查报告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泉安办〔2024〕105号)要求,石狮蚶江“7·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于2024年11月12日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由石狮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交警大队、交港局、总工会等单位参加的评估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检察院参加。

  评估组认真执行《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泉安办〔2024〕105号)有关要求,依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蚶江“7·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狮政综〔2023〕134号)中列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内容,作为本次评估清单(见附件),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档案等方法,深入开展评估工作。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组意见。

  二、事故调查程序

  2023年7月24日18时18分许,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王磊的报警电话后,将情况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市政府余志伟市长、郭浪滔常务副市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处理,做好善后工作。8月10日,石狮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纪委监委、交警大队、交通港口局、总工会组成的石狮蚶江“7·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函邀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政府派员参与。8月15日,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取监控、技术鉴定、查阅有关资料,并于9月11日至15日组织调查组成员赴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事故调查组于9月18日向石狮市人民政府申请延长该起事故调查时限60天,石狮市人民政府于9月20日同意延长该起事故调查期限至11月24日。11月10日,调查组将事故调查报告上报石狮市人民政府,11月16日,得到市政府批复同意。

  三、事故责任追究

  肇事司机王磊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西平县帅发运输有限公司作为运输单位由石狮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判决,法院均判决我局胜诉,尚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李艾芹作为西平县帅发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由石狮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罚款96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李艾芹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判决,法院均判决我局胜诉,尚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西平县帅发运输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安全经理李秀顺处罚1000元,对业务经理苏栗处罚500元。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安办以督办的形式对相关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项进行了督促整改,相关单位能按照督办要求,积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事故发生后,西平县帅发运输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

  西平县帅发运输有限公司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了各岗位的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使各岗位人员了解各自的岗位职责,督促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二是建立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工作机制。严格对照每一项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措施严格落实到位。三是建立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经费支出台账。规范运输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使用。四是定期摸排更新挂靠车辆驾驶员名单,组织新录用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加大督促驾驶员通过线上安全教育平台进行安全培训的力度,对未进行安全学习的采取罚款并要求补学。五是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六是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根据要求及时让主要负责人考取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二)强化交通安全领域属地管理责任

  蚶江镇针对本事故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联合蚶江交警中队组织召开辖区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7·24”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二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农村广播、村民微信群、悬挂横幅、LED滚动屏、编发简报和制作设立大型交通警示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发,使交通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联合蚶江交警中队,深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生产检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车辆一律停运,对不符合资质的驾驶员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并建立重点企业微信群,点对点开展恶劣天气、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路况信息、出行提示等信息推送,督促各运输企业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障运输安全。

  (三)强化交通安全管理

  市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坚持重点路口、重点路段严查,狠抓路面管控。优化路面勤务模式,组建机动分队开展突击巡查和执法,切实提高货车违法查处的指向性和警力配置的合理性。同时,加大现场查处力度,加强交警辖区中队和派出所联勤联动,督办期间共开展统一行动62次,查处重型货车违法1012起,有效提高现场执法力度。二是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狠抓联合执法。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全面强化路面执法管控,特别是在重型货车主要出入路口布点,着重加大夜间、重点货运源头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流动联合执法频次,加大货车治理力度大,督办期间共开展统一行动24次,查处重型货车违法6起。同时,加强长期在我市运输的外籍大型货车风险防范,排查梳理出25辆非闽籍重型货车,纳入管理视线,建立车辆档案,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开展监管。三是坚持科技支撑、实战应用,狠抓精准执法。充分利用电子警察设备,同步建设视频监控、违法抓拍等各类设备,形成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重点区域电子警察全天候、全覆盖,督办期间共抓拍重型货车违法行为141起,接打电话行为201起。同时,发挥稽查布控系统作用,通过网上网下联防联控,对嫌疑车辆检测预警、轨迹追踪,做到预警一起、拦截一起、查处一起,督办期间,对查获的6起超载100%违法的外地重型货车均进行溯源,及时移送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形成工作闭环。四是坚持多维引导、严密防范,狠抓警示宣传。结合线上线下形式,通过定期深入运输企业等重点场站宣传、建立“红黑榜”制度定期于媒体平台曝光事故典型案例、集中组织开展平台内渣土车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和考核。督办期间入企业宣传78次,悬挂宣传横幅27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张,曝光典型案例2起、违法车辆18辆、运输企业4家,组织14人参加安全培训。

  (四)强化货运企业安全管理

  市交港局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三必查、两必罚”要求,突出“两客一危一重”等车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二是强化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七进”宣传,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和安全理念;充分利用驾校、客运站、公交公司等,加强对交通行业管理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宣传;靠前指导运输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和避险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

  本起事故发生单位西平县帅发运输有限公司是在河南省注册的运输公司,在石狮市无驻点分公司,肇事车辆为该公司的挂靠车辆,在异地跨省运输过程中我市发生事故。在实际生活中,此类异地跨省运输车辆存在数量多、流动性大、车辆管理困难等问题。故而,我市将举一反三,加大对过境车辆的执法力度,加强长期在我市运输的外籍大型货车风险防范,排查梳理非闽籍重型货车,纳入管理视线,建立车辆档案,多部门联动,共同开展监管。同时,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有效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六、评估意见

  从石狮蚶江“7·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看,评估组认为,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石狮蚶江“7·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

  石狮蚶江“7·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石狮蚶江“7·2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清单》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情况

备注

1

西平县帅发运输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摸排更新挂靠车辆驾驶员名单,加强对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如实记录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内容等;对驾驶员的违法驾驶行为要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惩戒和教育培训;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车辆的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西平县帅发运输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了各岗位的责任人员和责任范围,使各岗位人员了解各自的岗位职责,督促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二是建立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工作机制。严格对照每一项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措施严格落实到位。三是建立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经费支出台账。规范运输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使用。四是定期摸排更新挂靠车辆驾驶员名单,组织新录用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并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加大督促驾驶员通过线上安全教育平台进行安全培训的力度,对未进行安全学习的采取罚款并要求补学。五是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六是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根据要求及时让主要负责人考取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七是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理:对安全经理李秀顺处罚1000元,对业务经理苏栗处罚500元。肇事司机王磊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2

市交警大队要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对过境车辆的执法力度,整治驾驶员接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抖音或新闻媒体等平台,进一步引导、教育重型货运企业及其驾驶员和群众,有效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市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坚持重点路口、重点路段严查,狠抓路面管控。优化路面勤务模式,组建机动分队开展突击巡查和执法,切实提高货车违法查处的指向性和警力配置的合理性。同时,加大现场查处力度,加强交警辖区中队和派出所联勤联动,督办期间共开展统一行动62次,查处重型货车违法1012起,有效提高现场执法力度。二是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狠抓联合执法。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全面强化路面执法管控,特别是在重型货车主要出入路口布点,着重加大夜间、重点货运源头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流动联合执法频次,加大货车治理力度大,督办期间共开展统一行动24次,查处重型货车违法6起。同时,加强长期在我市运输的外籍大型货车风险防范,排查梳理出25辆非闽籍重型货车,纳入管理视线,建立车辆档案,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开展监管。三是坚持科技支撑、实战应用,狠抓精准执法。充分利用电子警察设备,同步建设视频监控、违法抓拍等各类设备,形成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重点区域电子警察全天候、全覆盖,督办期间共抓拍重型货车违法行为141起,接打电话行为201起。同时,发挥稽查布控系统作用,通过网上网下联防联控,对嫌疑车辆检测预警、轨迹追踪,做到预警一起、拦截一起、查处一起,督办期间,对查获的6起超载100%违法的外地重型货车均进行溯源,及时移送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形成工作闭环。四是坚持多维引导、严密防范,狠抓警示宣传。结合线上线下形式,通过定期深入运输企业等重点场站宣传、建立“红黑榜”制度定期于媒体平台曝光事故典型案例、集中组织开展平台内渣土车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和考核。督办期间入企业宣传78次,悬挂宣传横幅27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张,曝光典型案例2起、违法车辆18辆、运输企业4家,组织14人参加安全培训。

 

3

市交通港口局、蚶江镇人民政府要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针对性,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抖音或新闻媒体等平台,进一步引导、教育重型货运企业及其驾驶员和群众,有效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市交通与港口发展局以加强安全监管、排查事故隐患为重点开展整改:一是严格按照“三必查、两必罚”要求,突出“两客一危一重”等车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二是强化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七进”宣传,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和安全理念;充分利用驾校、客运站、公交公司等,加强对交通行业管理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宣传;靠前指导运输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和避险能力。

 

蚶江镇针对本事故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联合蚶江交警中队组织召开辖区货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7·24”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二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农村广播、村民微信群、悬挂横幅、LED滚动屏、编发简报和制作设立大型交通警示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发,使交通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联合蚶江交警中队,深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交通安全生产检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车辆一律停运,对不符合资质的驾驶员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并建立重点企业微信群,点对点开展恶劣天气、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路况信息、出行提示等信息推送,督促各运输企业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障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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