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石狮市银昌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羽毛球拍毛胚及羽毛球拍成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银昌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羽毛球拍毛胚及羽毛球拍成品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石狮市宝盖镇坑东村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石狮市银昌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无基建,租赁面积4926平方米,添加购置裁剪机、成型热压机、喷漆水帘柜、烤箱、补土打磨柜、钻孔机、打钉机、接柄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羽毛球拍毛胚45万支、羽毛球拍成品45万支。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石狮市永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混凝反应+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调漆设置在密闭的调漆房内,织纱、成型热压、调漆、喷漆、烘干、补土、打磨、喷枪清洗工序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织纱、成型热压、调漆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喷漆及喷枪清洗废气由连接喷漆水帘柜的集气管道收集(“水帘+气旋喷淋”预处理漆雾),烘干废气通过在烤箱门上安装的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由2根20m排气筒排放(DN001、DN002);补土、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水帘+气旋喷淋”预处理后再经集气管收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漆渣、污泥、高浓度水帘柜洗涤废液、原料空桶、废润滑油、润滑油空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③废布、废纸、沉渣、碳纤维边角料、柄皮边角料、废次品经收集后均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重新利用。对厂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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