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福建汇龙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年增产500万米高端面料项目)
时间:2025-01-1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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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福建汇龙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年增产500万米高端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月10日—1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汇龙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年增产500万米高端面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587号
三、建设单位:福建汇龙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福建汇龙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位于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587号,主要从事生产高端面料。建设单位依托现有厂房新增生产设备,从而新增生产高端面料500万米/年,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改扩建后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至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部分通过砂滤过滤后,回用于喷水织造用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调浆设置在密闭调浆房内,改扩建后拟将上浆、烘干区域采取单独密闭隔间措施,隔间处于负压状态,提高废气收集效率,本次改扩建后拟对调浆、上浆、烘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统一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现有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2台4t/h燃气锅炉废气收集后分别由2根8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情况均处于密闭状态,与环境空气隔离,仅设置检查口,可有效减少恶臭的逸散。项目废气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东侧、北侧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侧、南侧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废丝、废次品、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污泥暂存在污泥斗仓,定期由福建恒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联系安排污泥运输转运至莆田市荔城区北高恩发建材厂进行处置,污泥处置方式为制砖;项目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及空桶、废活性炭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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