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铝合金、铝、小五金制品、五金制品家电装饰件、铁管及铁件机加工扩建项目)
时间:2025-04-29 14:25 浏览量: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铝合金、铝、小五金制品、五金制品家电装饰件、铁管及铁件机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54295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铝合金、铝、小五金制品、五金制品家电装饰件、铁管及铁件机加工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2122号

三、建设单位: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艺五金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道2122号,主要从事铝合金制品、铝制品、五金制品家电装饰件、小五金制品、铁管及铁件机加工的生产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铝合金、铝、小五金制品、五金制品家电装饰件、铁管及铁件机加工扩建项目属于扩建项目,租赁石狮市日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800m2,经营规模为新增机加工铝合金制品150吨、铝制品750吨、五金制品家电装饰件100吨、小五金制品300吨、铁管及铁件150吨扩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劳动定员30人,无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10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扩建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扩建项目废水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

扩建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喷砂废气、机加工废气。其中喷砂废气通过收集管道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机加工废气通过车间内部沉降,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扩建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要求扩建项目各项废气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扩建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扩建项目在采取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后,扩建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扩建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扩建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扩建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丸、包装袋,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沾染切削液的金属碎屑,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间建设应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扩建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扩建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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