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联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制品12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莲西村港口大道2200号5号厂房1楼、3楼(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联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泉州市联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制品1200吨项目选址于石狮市蚶江镇莲西村港口大道2200号5号厂房1楼、3楼(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产厂房系向石狮市致高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租赁总建筑面积5922平方米,购置安装压铸机、天然气熔化炉、水帘喷漆柜、滚喷机、自动喷台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五金制品12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压铸烟尘、脱模剂喷涂废气经集气收集至2套废气组合净化设施(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引至屋顶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水帘喷漆柜处人工喷漆及相应的喷枪清洗有机废气、喷漆漆雾经水帘幕预处理后引至1套“气旋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调漆、烘干、机台滚喷及相应的喷枪清洗有机废气、喷漆漆雾经集气收集至1套“水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机台自动喷漆有机废气、喷漆漆雾经水帘幕预处理后引至1套“气旋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经分别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最后引至屋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喷砂粉尘经机台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项目熔渣、废金属渣、尘渣、废金刚砂、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熔渣交由锌合金锭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滚筒筛分废金属渣回用于天然气熔化炉重新熔炼加工;整形废金属渣、尘渣、废金刚砂、废包装材料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项目废液压油、液压油空桶、漆渣、污泥、原料空桶、废活性炭、漆雾洗涤废水回用废液、废清洗剂、废油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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