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5年8月20日—8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同兴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鸿山镇厂区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石狮市鸿山镇郭厝同富路东北区68号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同兴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福建省同兴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鸿山镇厂区选址于石狮市鸿山镇郭厝同富路东北区68号,为顺应当前产业和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福建省同兴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鸿山镇厂区迫切需要进行提升改造,2025年2月福建省同兴汽车同步器有限公司鸿山镇厂区技改项目通过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的备案。本次技改工序主要是铸造和热处理,包括铸造工艺调整、热处理工序优化,技改后铸造产能不变,年铸造碳钢铸件4800t。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的废气主要为铸造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拟采用袋式除尘工艺净化处理,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中颗粒物对应的防治可行技术。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为达标区,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目标为厂区西南侧90m处的郭厝村,通过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少量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废水基本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厂区内技改项目,根据技改前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次技改后设备数量总数减少,新增风机等设备在采取一定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在厂区内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分类暂存,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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