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仁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时间:2025-10-3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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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石狮市仁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11月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仁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社区子芳路578号
三、建设单位:石狮市仁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市卓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石狮市仁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福建省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社区子芳路578号,租赁石狮市湖滨街道长福社区的A-12#安置楼,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科目诊疗设置有:中药房、西药房内科、外科、儿康运动中心、检验科、ICU等科室。年工作365天,日工作24小时。项目规模为:日门诊量50人次。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病房废水、门诊废水经处理可达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限值和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最近敏感目标为南侧2m佳和公寓,距离较近,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加盖封闭,定期投放除臭剂,通过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后,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污泥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标准要求,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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