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受理公示
时间:2026-03-11 17:06
浏览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泉州市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的有关材料。
一、泉州市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邱奕景”变更为“刘丽真”。
二、泉州市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法人名称、住所、经营设施地址、核准经营方式、核准经营类别、经营规模及有效期不变。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0595-83051218
邮 件:sshbsp15@163.com
地 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2700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3505810001
闽公网安备:35058102000001号闽ICP备1200810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88710876举报邮箱:sssdzzw@163.com
版权所有:© 石狮市人民政府中文域名: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