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5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荣创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双成型鞋项目
二、建设地点:石狮市鸿山镇鑫强路1号B、C、D#厂房第4层(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荣创鞋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红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租赁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15000m2,购置安装冲床机、电脑锣拉机、百巨流水线(即制鞋流水线)、百巨烤箱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150万双成型鞋。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项目通过对有机废气产生区域采取单独密闭隔间措施,并安装有效的废气收集、净化设施后,可有效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废气经配套的净化设施处理后可实现有组织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周围环境受到本项目的废气排放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声污染处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皮革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原料空桶、调胶废桶、废活性炭按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83051217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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