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公示
时间:2026-07-30 17:03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泉州市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重新申请领取的有关材料。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泉州市重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石狮市蚶江镇裕康工业小区101号

三、设施地址:石狮市蚶江镇裕康工业小区101号

四、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仅限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五、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六、经营规模: 100/年

七、许可证有效期3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6731—202686

联系电话:0595-83051217

  件:sshbsp15@163.com

    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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