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2026年1月22日,分党组书记、局长吴侯主持召开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和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审议通过了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对抓好下一步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二)及时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先后4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督导调度,持续推进落实。印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按时限完成。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汇报,每周调度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每月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持续推动巡察整改相关事项落实。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及时制定完善各类制度规定12项,其中党风廉政建设类1项、意识形态类2项、审批环评类2项、执法监测规范类3项、环境应急类4项,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工作高效运转。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5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其中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实际进行专题研讨7次、占比58.3%;分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体会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给党员讲专题党课共5次。2026年3月3日中心组围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6年2月6日组织会议记录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和格式。三是严格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每月精心设置学习专题,及时汇编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将每月学习专题控制在4个以内。四是经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以及市审计局审查通过后,于2025年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25年12月2日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美丽石狮行动方案(2025-2035年)》(狮政综〔2025〕155号)。五是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对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深埕村、杆头村、邱下村、溪前村、子英村)、食品园污水处理厂优化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导推动。六是目前石狮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石狮市锦尚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升级改造项目、石狮市海洋生物食品园污水处理厂优化提升工程等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并正式投用。
(2)针对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2月组织党员干部召开党小组会议分组开展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专题学习讨论。二是2026年3月6日修订印发《审批窗口服务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狮环保〔2026〕6号),落实审批后告知制度和新批企业回访制度,3月6日以来已发放“给新批企业的一封信”5封,已完成74个2025年度石狮审批环评项目逐家回访工作。三是2026年3月6日制定印发《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全链条监管措施的通知》(狮环保〔2026〕5号),建立新批项目“一对一”帮扶制度,定期线上回访和应企业需求预约上门指导。2025年10月以来,线上“一对一”帮扶项目177家次,应约现场帮扶企业5家次,指导40家企业完成自主验收。四是开发上线“环保闹钟”小程序,累计服务企业255家,推送提醒信息1273条。编撰《百问百答——企业环保合规管理知识手册》,累计发放2200余册。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敢拼”的环保之旅》动漫作品,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环评审批、环保设施自主验收等知识。五是2025年9月12日制定印发《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方案》(狮环保〔2025〕25号),42家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已完成修复36家,未修复6家(3家不符合修复条件、3家已关闭)。巡察后新增8家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企业,均已完成修复。
(3)针对环委办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2025年11月13日制定印发的《石狮市重点水质监测点位巡检工作机制(试行)》(狮环委办〔2025〕4号),已开展了5次现场巡查并形成巡查通报,推进重点水质监测点位整改;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滚动梳理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开展现场核查调度,2025年9月份以来已开展4次现场督查。2025年10月中旬委托第三方开展四批次的重要敏感区域走航监测,2026年3月份,梳理生态环境领域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督察交办信访件等,形成重点关注信访投诉件清单。2026年3月份以来陆续走访海洋发展局、城管执法局、海事处、泉州湾港务站、蚶江镇等单位,收集了解相关问题线索及问题整改进展情况7项。二是市委主要领导于2026年1月份现场调度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月份市委市政府与各镇(街)签订2026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月2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按照2025年责任书通报问题、2026年责任书重点任务及2025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出我市2026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在会上分发。3月6日,以市环委办名义印发《关于分解下达石狮市2026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任务的通知》(狮环委办〔2026〕2号)和《关于2025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狮环委办〔2026〕3号)。3月28日调度形成我市2026年石狮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表,同步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4)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2026年4月15日制定印发的《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信访投诉办理工作指南》(狮环保〔2026〕12号),增强信访投诉件化解力度,2026年第一季度信访投诉件数量同比降低25%,重复率同比降低18.3%。二是建立信访投诉分析会商制度,2026年3月30日召开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信访投诉会商分析会,分析2025年信访投诉形势,部署2026年信访投诉工作。通过对信访投诉工作进行前瞻性谋划与系统性部署,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2025年12月16日制定印发《石狮市突发水环境事件专项处置预案》《突发大气环境事件专项处置预案》《突发土壤环境事件专项处置预案》《突发海洋环境事件专项处置预案》(狮环委办〔2025〕5号)4份预案。四是正在加强与上级沟通,完成第三轮中督3件交办信访件验收销号。
2.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韧性和定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推进蓝天保卫战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专班作用,强化部门协同,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4月6日专班共出动巡查882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4份,推动60个空气污染问题整改。二是开展走航监测助力大气污染管控,2025年8月以来累计完成24小时走航监测,对5个加油站无组织排放进行抽测,对20家VOCs排放企业开展测管联动并对其中5家开展VOCs治理评估。三是已采取措施督促未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制定计划,有序开展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四是2025年生成10个大气治理项目,总投资约73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452.9万元;2026年已生成6个大气治理项目,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针对推进碧水保卫战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每季度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监督性监测,自2024年、2025年来持续加强对内沟河干流和支流监测,共分别检测139个、143个点位,其中末梢支流点位分别为27个、41个,占比分别为19.4%、28.7%,逐步提高;2026年第一季度共监测37个点位,其中末梢支流点位14个,占比提高至37.8%。二是针对2025年第三、四季度黑臭水体监测情况,分别于8月、12月发函给相关职能单位、属地镇办,督促落实整改。
(3)针对推进碧海保卫战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2025年第三、四季度入海排口监督性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书面通报职能单位、属地镇办督促开展整治,截至2026年1月初,全市100个入海排污口均完成整治,20个纳入除黑任务的入海沟渠全部完成除黑,9个纳入消劣任务的入海沟渠全部完成消劣。二是严格执行2025年11月13日制定印发《石狮市重点水质监测点位巡检工作机制(试行)》(狮环委办〔2025〕4号),已开展了5次现场巡查并形成巡查通报,督促沿海乡镇落实入海排污口应急截污措施,推动开展系统整治。三是开展2025年第三、四季度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督促沿海乡镇持续做好海漂垃圾清理,2025年8-12月石狮市海漂考评成绩93.17分,位列泉州第4名,较1-7月提升4名。
3.关于助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印染行业新污染物治理进度较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2月10日组织讨论分析工作滞后原因,进一步学习《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同时举一反三,今年需开展的新化学物质信息调查项目已提前开展谋划并顺利完成招标。二是2025年11月份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中标单位正有序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监测方案专家评审和水质监测。三是2026年3月27日向中标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抓紧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
(2)针对水产养殖企业整治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3月梳理完成辖区水产养殖企业清单,2026年3月26日联合石狮市海洋发展局对2家水产养殖项目开展检查。二是2025年10月完成第四季度入海排口监督性监测工作,发现超标排口8个(无超标养殖排口),已发函给职能单位、属地镇办督促开展整治。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3月6日制定印发《中共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修订)》(狮环保党组〔2026〕12号),3月18日召开2026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研判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二是3月13日制定印发《石狮市生态环境领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狮环保〔2026〕7号),规范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2)针对网络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3月13日开展了网络安全专题培训,提高人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二是2026年1月22日针对电能工况智能监控系统存在的“验证码重复利用”高危漏洞,组织开发与运维人员完成代码加固、补丁更新,消除漏洞。三是2026年3月6日将安全巡检与漏洞复测纳入电能工况智能监控系统运维内容,确保安全漏洞及时发现并消除。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3月6日下发《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在领导分工调整、岗位职责变化或业务流程优化后,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排查表的更新工作,确保风险防控措施与实际工作同步调整。二是2月10日前组织所有领导干部针对最新的领导分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办公室于3月下旬对廉政风险排查表更新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排查表更新落实到位。
(2)针对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3月6日印发《中共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关于印发〈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廉政谈话工作制度(修订)〉的通知》(狮环保党组〔2026〕11号)。二是2026年3月上旬全面从严治党办公室对2025年度廉政谈话制度完成情况、谈话内容等进行了一次检查,未发现内容雷同等问题。三是2026年3月底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等开展了2026年上半年廉政谈话,全面从严治党办公室对谈话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谈话内容雷同等问题。四是2026年1月19日对新提任为正股级的2名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
(3)针对“八小时”外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2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人签订了《“八小时”外自我约束承诺书》《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二是分别于2025年12月31日元旦节前、2026年2月13日春节前给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三是结合2026年2月6日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泉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案例通报,强调纪律规定要求,提醒干部职工在“八小时”内外都要遵守纪律规定、严禁酒驾醉驾。
2.关于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双随机”检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4月9日制定完善“双随机”检查对照清单,落实“一表通查”,提高现场执法质效。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纳入“双随机”检查企业1284家,抽查企业103家,发现并整改问题16个。二是2026年3月25日制定印发《2026年度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狮环保〔2026〕8号),将11项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已于2026年3月30日开展了《排污许可制度与执法衔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读》执法培训,2026年1月9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理论考试。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每季度双随机检查通过闽执法平台完成检查方案审批,通过扫码入企开展现场检查,季度检查结束后由专人复核现场检查笔录。
(2)针对建设项目全链条环境监管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2026年3月6日制定印发的《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全链条监管措施的通知》(狮环保〔2026〕5号),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关于转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优化建设项目全链条环境监管工作复函的通知》要求,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纳入双随机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的打扰。二是2026年3月25日制定《2026年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狮环保〔2026〕9号),并向石狮市司法局备案。三是2025年10月以来动态更新完善“双随机”检查库,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库内共有企家1284家,2025年10月至2026年第一季度,新增入库企业37家。四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每季度双随机检查通过闽执法平台完成检查方案审批,通过扫码入企开展现场检查,季度检查结束后由专人复核现场检查笔录。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双随机抽查企业103家,发现并整治问题16个。
(3)针对案件闭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查明事实原因,2026年3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后督察落实不到位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二是严格执行《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后督察工作规范》,2021年-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153件,均已完成后督察。2026年以来,行政处罚2件,已完成后督察。三是2026年1月以来动态更新建立行政处罚整改问题清单,定期提醒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后督察,确保不遗漏。
3.关于内控管理不严实的问题
(1)针对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查明事实原因,2026年4月8日对相关负责人督促落实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二是组织全局人员学习采购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强调落实内部采购制度。三是公开发布《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供应意向征集的公告》,收到泉州市明富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的意向。经调研拟建立食堂食材供应商库,轮流供应食材。经与四家意向单位开展座谈会商,泉州市喜客来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易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接受我局食材供应模式,已经局分党组研究确定纳入食堂食材供应商库,并于2026年3月19日签订供应协议。
(2)针对公车维修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2月上旬组织专人对近三年所有公车的维修记录开展“回头看”,逐条核对进厂公里数、维修项目、费用明细等信息,共检查28条维修保养记录,自查发现问题记录3个,已及时通报汽修厂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于2月11日对相关负责人车辆监管的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处理。二是2026年2月上旬修订完成《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增加车辆公里数等信息,完善维修审批流程。三是2026年2月上旬建立2023-2025年车辆维修台账,完成自查工作。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查明事实原因,2026年3月12日对相关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处理。二是2025年9月对执法手机组织清查,已找回去向不明的1部手机,收回调离岗位人员持有的3部手机。三是2026年1月开展了执法大队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账物相符;2026年2月组织完善固定资产领用台账,完善领用、归还登记记录,明确负责人。四是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调落实岗位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做好离岗交接。五是与第三方签订信息化标签采购合同,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六是2024年12月报废资产已处置完毕、残值已入库,2022年12月采购办公椅、实木床等1.22万元已补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文字材料审核程序,未经主要领导审核的材料不得报送上级和外单位,2025年党支部工作总结经支部讨论通过后于2026年1月22日在局分党组会议上汇报,会后已报送石狮市直城建交通系统党委。二是认真撰写完成2025年度书记抓机关党建述职报告,并经过认真文字审核,杜绝材料雷同和表述不恰当等问题出现。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查明事实原因,对相关负责人抓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给予提醒谈话处理。二是于2026年4月2日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一季度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活动。三是3月底组织支部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3月初对2025年8月以来党组织关系转接的6名党员同志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审查,均已按要求及时完成党费交纳。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反 馈 问 题:2023年第三轮中督交办信访件还有3件未办结。
未完成整改原因:验收销号标准尚未最终确定。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做好向上沟通汇报,邀请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验收销号工作。
整改时限:2026年10月底。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中共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深入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持续擦亮政治机关底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石狮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提升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纵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和市局党组工作要求。分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及时防范风险,保持生态环境领域和谐稳定。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坚持抓好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推进后续任务落实。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强跟踪监督,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确保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083866;通信地址:石狮市回兴路792号,邮政编码:362700;电子邮箱:sshb83083866@163.com。
中共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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