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26年9月生态环境举报平台受理情况公示
时间:2026-10-09 10:31 浏览量:
 
序号 举报时间 污染描述 详细地址 举报对象 办结意见
1 2026/8/28 泉州市新益峰公司2019年10月24日注册成立,从事印刷包装生产,2024年夏天前都是未批先建,直到泉州监测车监测到超标一万倍才开始查,后,法人张国彬购买3箱茅台近4万元,行贿公职人员,行贿时间中秋节,然后按照最低处理、虽然后来有整改、但是设备基本不开、该园区生活近2元员工、离学校距离700米,该公司常年大量使用溶剂型胶水,油性油墨、挥发性溶剂,每年大概使用300万的量,阴雨天刺鼻严重,员工头晕,从没与有资质的处理固废的公司签订合同、每年剩余大量油墨废桶和大量废油墨。该公司为了省钱分两种方式自己处理:1,倒入下水道,2、连着废油墨桶和废油墨一起卖给收废品的,数量十分之大,然后流去何方不得而知,如果废油墨流入土地及水里、这将是数十年无法修复的。为了响应习近平主席的环保政策、还一片净土,作为公民理应举报、希望有关部门严查,确保公平正义。 石狮市宝盖镇宝盖鞋业园实业路52号4#厂房2-5楼 泉州新益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者反映的为泉州新益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石狮市宝盖镇宝盖鞋业园实业路52号4#厂房2-5楼,主要从事包装袋生产。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月22日已通过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泉狮环评(2025)表4号),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主要生产工艺:印刷-复合-熟化-制袋,生产废气经收集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2024年7月31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石狮市宝盖镇开展VOCs走航监测,于石狮市宝盖鞋业园实业路52号附近测得VOCs达26.93mg/m3(超过《福建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4—2018)规定的厂界排放标准13.465倍),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收到线索后立即前往现场检查。经排查,该公司在宝盖镇实业路52号4号厂房的印刷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我局依法立案查处,该公司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支付68975元损害赔偿金,根据自由裁量对该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共处罚金192491元,不存在按最低处理情形。 2025年11月5日,我局开展全市涉有机废气企业抽查监测行动,将该公司列入抽测名单,委托福建省厚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经监测废气排放浓度达标。 2026年5月8日,我局对该公司开展双随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 2026年8月31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因为放假未在生产。该公司产生的主要危废为废油墨桶和废活性炭,已建立危废仓库和危废台账,与泉州市祥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处置协议。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于该公司下水道口未发现油墨倾倒痕迹,未发现将废油墨桶、废油墨卖给废品回收商的行为。 2026年9月3日,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责令其生产时应保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产生的危废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处置。 关于投诉者反映的该公司“买3箱茅台约4万元,行贿公职人员,行贿时间2024年中秋”事项,系举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事项,属于纪检监察等机关管辖职能,如有具体线索,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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