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录时间
申报时段:7月16日11:00—7月19日15:00。
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补录资格,不再受理补报。
2
补录对象
首轮申报且审核不通过对象、首轮未提交申报对象。
已复审通过的幼儿,不得参与本次补录。
3
申报渠道
打开微信搜索“i石狮”小程序,点击“入学一件事”,点击“幼儿园在线申报”。
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中
4
学位剩余幼儿园

5
录取顺序规则
优先招收招生服务区内户籍、房产、实际居住三一致适龄幼儿;其次招收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与住房产权一致、住房产权与实际居住一致的“两一致”家庭适龄幼儿;
上述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依次招收本市其他片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来石务工随迁子女。
若同一园所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按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录取,额满即止。
6
工作须知
本次补录学位有限,实行公开申报、依规排序、录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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