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均衡
1.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协同推进第八实小、第九实小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与完善,推动加快第七实验小学前坑校区的建设步伐。加快“名优校+”和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试行以优质学校为龙头的教育集团,推进校际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整合小规模学校,继续推进永宁镇小学布局调整,初步规划蚶江、祥芝两镇小学整合优化进程,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2.振兴乡村教育。贯彻落实《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乡村教育高质量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制定《石狮市教育局(2022—2025年)城镇与乡村小学对口帮扶实施意见》,以创建“乡村温馨校园”为抓手,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推进乡村学校与城区镇区学校联合办学,建议紧密型教育共同体。通过 “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 三个课堂,完善强校扶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打造一批乡村特色学校。
3.完善招生办法。针对当前我市小学阶段招生工作的热点与难点,做好招生预警、摸底调查、政策调整、风险防控等基础工作。适当调整学区划分,破解城区优质学位不足问题。依托“小学入学一件事”省级融合平台,建设我市招生入学平台,简易报名程序,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4.落实班额控制。借助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的规范使用,严格控制跨片择校。原则上50人以上班级只出不进,在落实小学起读年级全面消除大班额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及镇区部分学校大班额消除工作,确保大班额占比逐步下降。
二、夯实常规管理,提升办学质量
1.坚持立德树人,深化全面教育。高举德育为首,育人为先的教育旗帜,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主渠道作用,践行健康第一理念,推进健康中国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开展美育浸润教育行动,推进小学劳动教育,开展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计划,做好科学识别、实时预警、专业咨询和妥善应对。建设“学习型学校”,倡导师生“真阅读”与“深阅读”,积极开展师生阅读交流与展示活动。
2.深化教学管理,提升教学水平。结合小学“双减”工作和“五项管理”精神要求,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强“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教研”的全面、动态监管,推动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实现减负增效提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发展。
3.贯彻标准管理,提升创建水平。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以创建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为抓手,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2022年,争取新增3所“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加强动态管理,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跟踪督查,提升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水平。
4.完善质量监测,完善学业评价。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精神,完善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监测机制。[新窗口打开]继续加强关键年级部分学科质量监测,强化学生学科核心素养与素质技能项目抽测。重视学生发展性评价,完善学生学业与能力评价办法,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三、巩固质量提升,扩大优质教育
1.深化课程课堂改革,突出核心素养。聚焦学科核心素养,强化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意识。继续依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的专业指导,深入推进“学校课程整体建构”“学本课堂”“差异教学”等课程课堂教改项目,致力于教与学的质变。推广首批省级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教改成果,开展第二批省级教改示范性建设终期绩效县级评估。
2.改进管理质量评价,推动内涵发展。完善小学办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引导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向管理要质量。充分利用“石狮智慧教育云平台”,加强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的动态管理。建立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评估激励机制,优化管理与质量评价结果运用,调动学校内生发展积极性。
3.加强教育教学开放,促进交流共享。进一步加强市级公开教学活动管理,发挥优质学校教育教学示范、辐射、引领作用,逐步建立与推进义务教改基地校、教改示范建设性学校及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常态化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突出校际教研互动,巩固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4.培植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教育品牌。继续以“外部引入”与“内部提升”双线并进的思路,加速优质教育资源的培植。以中国教科院指导下的课程课堂教改项目实施及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的教改项目实践为基础,提炼“一校一特,一校一品”基础教育研究与实践成果,继续深耕细作,争创教育品牌。
四、加强队伍建设,厚实育人支撑
1.深化师德教育,提高育人境界。组织教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重要论述。促进教师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教师职业价值认同与自我认同,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2.提升师能研训,促进教师发展。协同市教师进修学校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20〕46号)精神,依托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开展教师研讨活动,深化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
3.健全师训机制,保障支持体系。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构建教研、科研与培训为一体的培训体系,鼓励教师利用“福建石狮教育云平台”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网上研修活动,建设教师学习共同体。按规定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确保教师培训经费在学校年试生均公用经费总额中的占比达到5%。
五、推动民主治校,提高服务水平
1.推动依规治理,激发办学活力。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促进学校依法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办学主体地位得以落实,学校发展动力和活力持续增强,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
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执行校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2.加强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为。组织教师重温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习领会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精神,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助德育股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
3.规范家校联动,提升共育质量。扎实开展家校合作,建立与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家委会”“班委会”的管理职责与行为。推动“家长学校”建设,切实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设立学校开放日,加强校内外的教育共建,开展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与宣讲,引导全社会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共同努力。
4.深化课后服务,落实“双减”精神。加强课后服务“提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供餐服务等各项工作工作,在“全覆盖、5+2”的基础上“扩渠道、提质量”。各校结合优势特色,利用课后服务搞好培优补差工作,积极开展设置学科、文体、艺术、劳动等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推动作业减负在“压总量、控时间”的基础上“调结构、提质量”,配合抓好教材、教辅、读本规范管理,实现家庭教育支出和学生作业负担明显减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