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5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竞赛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级竞赛计划申报
(一)申报主体
省级竞赛的主办、承办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3、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4、有完善的竞赛实施方案、竞赛规则、评分方法和标准;
5、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6、具有竞赛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检测仪器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有完善的赛务、安全、环保等保障措施;
7、能够组织参赛选手开展赛前设备设施操作使用培训;
8、举办竞赛的职业工种应为竞赛主办单位的主管(主责、教学)的职业工种。
(二)申报职业工种
申报的职业工种应为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设有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和国赛项目已有规定的,选择技术性强、通用性广、从业人员较多和影响较大,在行业企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职业工种。
(三)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一类、二类竞赛工作计划的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附件1);
2、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参考内容详见附件2);
3、主、承办单位资质证明。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事业单位申报2025省级竞赛工作计划,并于2025年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培训股。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0595-88737556
邮箱:1009482835@qq.com
附件:1.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
2.竞赛组织实施方案
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5号)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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