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69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24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含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34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证书等级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比对并审核通过,我局共收到见证补贴申请431人,其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62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工(四级)22人、高级工(三级)242人、技师(二级)3人、高级技师(一级)2人,拟补贴金额共计59.455万元(人民币伍拾玖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就业补助资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2025年第一批见证补贴。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8日
监督电话:0595-88711461
来访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接待股室: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来信来访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2119室(邮政编码:362700)
附件:2025年第一批见证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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