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泉人社〔2019〕69号)规定“企业自行组织到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举行或参加招聘活动并经当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次)。”经审核福建省石狮市华联服装配件企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申请条件,拟发放一次性劳务补助15000元。现将一次性劳务补助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2024年企业一次性劳务补助。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7日
投诉电话(正常上班时间):0595-88712495
来信来访地址: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附件:2024年企业自行组织赴省外招聘一次性劳务补助企业名单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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