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石狮市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第二批)的公示
时间:2024-06-28 19:28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323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1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经过对泉州市石狮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共有16人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的条件,此次拟发放石狮市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第二批)共计61359.27元(陆万壹仟叁佰伍拾玖元贰角柒分)。

  现将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8日至7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95-88711461

  来访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接待股室: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来信来访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2119室(邮政编码:362700)

 

  附件:2023年度石狮市小型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名单(第二批)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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