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2024年2月6日以后首次新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大专生,技工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
1.首次在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市同一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仍在岗;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泉州无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于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后一年内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大专生分别提供购房补助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技工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学历、大专学历落实购房补助待遇。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证。
2.学历证明。高校毕业须提供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工院校毕业须提供毕业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验证报告。
3.工作证明。在泉就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在泉自主创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等创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
4.购房证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不动产权证(购买二手商品住房)。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住房的,不予补助。
上述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办理流程
1.个人申报。申请人登录“泉州人才港湾”网站或“泉州人才港湾”微信小程序进入“涌泉”行动模块端口进行注册申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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