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范围和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用以下三类人员,按规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且审核时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
注:(1)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招用)及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招用)。(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二、受理期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按照1500元/人的补助标准向企业一次性发放
四、申领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石狮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确认表》(见附件);
(2)《石狮市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见附件);
(3)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仅两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两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5)失业登记证明(仅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
五、注意事项
(1)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用于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不得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参保企业请勿重复申领,如经发现,已享受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将被追回,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经办机构审核时符合条件人员需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六、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就业股
联系地址:石狮市金盛路人力资源大厦2楼3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5-88886701。
附件:1.石狮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石狮市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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