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依法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
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经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500元(每学时25元,不低于20学时)。
申领流程:开展培训前,企业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选择申报“岗前技能培训”项目,并按要求填报培训补贴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提交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依法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企业。
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的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申领流程:开展培训前,企业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选择申报“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项目,并按要求填报培训补贴申请所需的相关信息,提交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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