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于暂缓受理新增达龄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和被征地养老保障金申请的公告
时间:2026-03-04 16:12 浏览量:

  根据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省社会保险“一体化平台”目前仍在升级完善中,升级完善期间,暂缓受理新增达龄人员(满60周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养老保障金的登记申请。待我省完成“一体化平台”模块的参数设置后,我中心将逐步恢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养老保障金申请,并补发自符合领取条件次月起的相关待遇。本次“一体化平台”系统升级期间,仅暂缓新增达龄人员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养老保障金的受理环节,不影响各镇(街道)、村(社区)正常收件及现已享受待遇人员的正常发放。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石狮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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