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石高校、鹏山工贸学校、各中小学:
依据《石狮市教育基金会陈著远奖学金实施办法》,经研究,现将2018-2019学年陈著远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申报基本条件(详见附件4《石狮市教育基金会陈著远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奖励对象:驻石高校、鹏山工贸学校、本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申报基本条件
⒈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⒊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奖励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2018-2019学年陈著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一)名额分配的主要依据是《石狮市教育基金会陈著远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各校在校学生数量;
(二)跨学段的学校(义务教育九年制学校和高、初中混合学校),各学段所分名额不得混合使用。
三、评审和奖励
(一)评审
⒈各校要按照《石狮市教育基金会陈著远奖学金实施办法》要求,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班级、年段和学校推荐。
⒉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其推荐表要在校内向师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报送,公示时要同时公布市教育局监督电话(教育系统纪委:88877229 德育股:88877292)。
⒊市教育局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① 上报材料完整;
② 推荐程序合规;
③ 符合申报基本条件。
对于不符合上述①规定的,限期补齐送审材料,规定期限内不能补齐送审材料,以及不符合上述②③规定的,不予审核通过。未通过市教育局审核的,该名额不予递补。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学生参评资格,该名额不予递补,并对该学校及相关人员予以适当的惩处。
(二)奖励
⒈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教育基金会联合印发奖励证书,如有举行全市性奖学金颁发仪式,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⒉石狮市教育基金会根据评选结果,将奖学金汇入学校账户,各学校必须及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⒊陈著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暂定为高校学生每人5000元,普高与职校学生每人3000元,初中学生每人1500元,小学生每人500元。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表(一式一份)
推荐表由学校指定班主任(辅导员),指导学生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推荐理由必须由班主任(辅导员)填写并签名。
⒈学习成绩为学年考核成绩,包括个人成绩和年段(专业)排名,按照规定不能排名的,只需填写个人成绩;
⒉特殊表现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没有特别突出表现的不必填写;
⒊社会实践包括研学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
⒋获奖情况最多填写五项,请选择本学段有代表性的获奖项目填写;
⒌推荐理由要针对评选条件阐明突出表现,要客观充分、简明扼要,内容800字左右,在表格中填写,推荐表不要另行增页;
⒍学校要对推荐表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公示情况和申报内容的客观真实,学校意见为规范格式,文字内容不得更改。
(二)汇总表
汇总表由各校经办人员填写,有跨学段的学校,要按照学段分别填写,加盖学校公章报送。
(三)学校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电子稿于11月12日前发送德育股邮箱:ssdy2008@163.com,纸质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德育股。逾期不予办理,后果学校自负。
联系人:洪雅玲联系电话:88877292
附件:
石狮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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