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文件精神,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且未出现严重失信、受环保处罚等情形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市人社局通过业务系统初步筛选出裁员率和参保缴费情况符合条件的单位,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等5430家单位初步符合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条件。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
投诉电话(正常上班时间):0595-88712495
来信来访地址: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附件:石狮市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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