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民政局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时间:2024-06-28 17:34 浏览量: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3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160.7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55.92万元

  ①养老服务设施改造等18万元,主要用于予石狮市慈爱老人福利院适老化改造补助、委托泉州温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服务、实施石狮市养老服务机构远程视频监控集中汇聚工作;

  ②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137.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实施石狮市2023年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儿童福利类项目4.8万元

  ①孤儿助学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福建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办理孤儿助学工程审批,按月拨付受助孤儿银行卡;

  ②明天计划1.8万元,主要用于儿童医疗费补助,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481.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养老及救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26.1万元,主要用于依托全市9个镇(街道)社工站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做好社会救助、为老养老等民政基础项目;

  2.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300万元,主要用于鸿山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和锦尚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东店村敬老院)两个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项目;

  3.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服务7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石狮市2023年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4.困境儿童探访关爱服务补助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2023年“福蕾行动计划”暨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建设服务项目;

  5.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奖补3.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确定2022年全市五星级和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名单的通知》(泉民养老〔2023〕26号)精神发放奖补;

  6.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养老事业省、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125号)拨付补助;

  7.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及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及床位运营补贴25.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福建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对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进行补助;

  8.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升级改造补助4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升级改造。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215.4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福蕾行动计划”和示范点创建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2023年“福蕾行动计划”暨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建设服务项目;

  2.长者食堂建设45万元,主要用于锦尚镇奈厝前长者食堂、鸿山镇东园长者食堂、凤里街道后花长者食堂等3个长者食堂建设;

  3.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新建或提升45万元,主要用于蚶江镇洪窟村幸福院、灵秀镇灵峰村幸福院、永宁镇港边村幸福等3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新建(提升)项目;

  4.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营补助17万元,主要用于港边村幸福院、港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洪厝村幸福院、仕林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杆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大厦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上浦村幸福院、梅林村幸福院、前廊村幸福院、坑东村幸福院、莲中村幸福院、湖西村幸福院、郭厝村幸福院、深埕村幸福院、郭宅村幸福院、郭坑村幸福院、塔石村幸福院等17所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营补助;

  5.养老服务设施微型消防站建设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石狮市慈爱老人福利院、石狮市凤里济心养老服务中心、港边村农村幸福院建设微型消防站;

  6.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50万元,主要用于石狮市2023年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7.智慧健康小屋建设5.35万元,主要用于蚶江镇蚶江村“党建+”邻里中心“智慧健康小屋”;

  8.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市级奖补2.1万元,主要用于石狮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2人奖补;

  9.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5.0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福建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对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进行补助;

  10.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确定2022年全市五星级和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名单的通知》(泉民养老〔2023〕26号)精神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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