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民政局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时间:2025-06-30 17:27 浏览量: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4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1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2万元

  ①认知障碍照护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12万元,主要用于石狮市祥芝镇伍星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石狮市慈爱老人福利院、石狮市鸿山温晴养护院、石狮市蚶江镇伍星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石狮市凤里济心养老服务中心、石狮市红景天雅园老年公寓等6家养老机构开展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工作并按机构实际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2.儿童福利类项目3万元

  ①孤儿助学3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福建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办理孤儿助学工程审批,按月拨付受助孤儿银行卡。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471.7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设400万元,主要用于永宁镇西偏村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蚶江镇洪窟村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两个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并拨付资金;

  2.养老护理员培训12.96万元,主要用于委托泉州城市工程技术学校开展2024年石狮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项目拨付费用5.962万元,委托石狮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举办2024年石狮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预计费用6.998万元;

  3.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32.7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福建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对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

  4.养老及救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26.1万元,主要用于依托全市9个镇(街道)社工站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做好社会救助、为老养老等民政基础项目。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211.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2024年“福蕾行动计划”暨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建设服务项目;

  2.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新建或提升45万元,主要用于凤里街道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宝盖镇塘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祥芝镇莲坂村农村幸福院等3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新建或提升;

  3.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营补助23万元,主要用于拨付灵秀港塘、塔前、仕林、灵峰、前廊,宝盖宝源、仑后、郑厝、坑东、杆头、上浦,蚶江大厦,永宁郭宅、郭坑、梅林、港边、金埭,祥芝前山,鸿山莲厝、郭厝、洪厝、东园,锦尚港东等23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营补助;

  4.养老服务设施微型消防站建设1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凤里街道后花社区长者食堂、灵秀镇灵峰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宝盖镇宝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永宁镇下宅村长者食堂、永宁镇金埭村长者食堂、锦尚镇奈厝前村长者食堂建设微型消防站;

  5.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2025年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6.长者食堂建设30万元,主要用于湖滨街道长福社区示范性长者食堂、永宁镇第二社区示范性长者食堂、蚶江镇厝仔村示范性长者食堂、蚶江镇莲中村示范性长者食堂、鸿山镇伍堡村示范性长者食堂、祥芝镇湖西村示范性长者食堂等6个长者食堂建设;

  7.养老服务设施远程视频监控汇聚服务3.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石狮市养老服务机构远程视频监控集中汇聚工作项目;

  8.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市级奖补2.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奖补办法>的通知》,于2025年3月6日拨付石狮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3人1.5万元奖补;

  9.特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3.89万元,主要用于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高于特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标准),统筹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中使用;

  10.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6.5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福建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对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

  11.养老服务等级评定1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市五星级和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名单的通知》(泉民养老〔2024〕27号)拨付相应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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