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14.6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8.63万元
①老年人评估补助3.6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方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项目于2026年5月9日完成并结算支付。
②老年助餐经费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永宁镇金埭村长者食堂,项目已完成并于2025年12月拨付资金。
2.儿童福利类项目6万元
①孤儿助学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闽民童〔2025〕69号)有关要求实施相关工作。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77.4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41.2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福建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对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申请进行审核报送,已于2026年3月5日拨付到位;
2.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服务26.1万元,主要用于依托全市9个镇(街道)社工站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做好社会救助、为老养老等民政基础项目,均已拨付到位;
3.奖补长者食堂1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永宁镇下宅村长者食堂、永宁镇港边村长者食堂,已拨付资金;
4.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0.0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泉州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民规〔2025〕2号)要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工作。经乡镇初核,我局复核,于2025年9月9日局务会研究确定,补助2户申请对象,并拨付资金。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5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市138.4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儿童福利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结合《“福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民童〔2020〕42号)及《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闽民童〔2025〕144号)要求,用于采购石狮市“童心相伴”困境和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
2.老年人福利项目0.0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泉州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民规〔2025〕2号)要求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工作。经乡镇初核,我局复核,于2025年9月9日局务会研究确定,补助2户申请对象,并拨付资金;
3.老年人福利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永宁镇下宅村农村幸福院等1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新建或提升项目,灵秀镇前廊村幸福院、凤里街道后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凤里街道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3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运营补助项目,凤里街道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湖滨街道长福社区长者食堂、灵秀镇前廊村幸福院、灵秀镇塔前村幸福院、灵秀镇港塘村幸福院、永宁镇第二社区示范性长者食堂等6个养老服务设施微型消防站项目;
4.老年人福利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凤里街道东村社区长者食堂、永宁镇郭宅村长者食堂、永宁镇永宁第三社区长者食堂、祥芝镇莲坂村长者食堂等4个长者食堂项目;
5.老年人福利项目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石狮市养老服务机构远程视频监控集中汇聚工作项目;
6.老年人福利项目7.04万元,主要用于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高于特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标准),统筹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中使用;
7.老年人福利项目8.2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福建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开展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进行补贴;
8.老年人福利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确定2024年度全市五星级和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名单的通知》(泉民养老〔2025〕23号)精神,对相关机构进行补助,已于2026年2月3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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