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狮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贯彻措施>的通知》(狮委振兴组〔2021〕4号)、《石狮市民政局 石狮市财政局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石狮市统计局关于提高石狮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狮民〔2022〕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
二、持续落实“1338”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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