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30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595-8871799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市纪委监委驻农业系统纪检监察组:0595-83660018;
通信地址:石狮市政府公务大厦713室。
附件:2024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分配情况表
中共石狮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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