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创建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泉委振兴办〔2024〕18号),经组织符合条件的镇、村申报,市级审查,拟推荐以下镇、村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创建对象,现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申报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
灵秀镇
二、拟推荐申报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
(一)从原省级试点村、实绩突出村中推荐
永宁镇新沙堤村(原省级试点村)、祥芝镇祥渔村(原省级实绩突出村)
(二)从原省级试点村、实绩突出村以外推荐
永宁镇梅林村、永宁镇金埭村、鸿山镇东埔三村
联系电话:0595-88717990;
通信地址:石狮市政府公务大厦713室;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
中共石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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