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多功能拖拉机清零的公告
时间:2024-03-27 14:57 浏览量: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和《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22〕147号)等规定,我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已停止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并积极开展清零行动。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市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本公告所称的多功能拖拉机,是指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牌证,具有运输功能,且行驶证载明车辆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均已达到报废期限,按规定全部注销(清零)。

  即日起,凡悬挂:“福建C90001至92300”(黄牌)、“福建C99001至99059”(黄牌)、“闽05-90001至90299”(绿牌)号牌的多功能拖拉机均为无效牌证。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强制拆解报废。

  联系地址:福建省石狮市福辉路农业执法大楼4楼,联系电话:0595-88702651。

 特此公告。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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