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将游离于账外的集体“三资”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有效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广大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现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面向全市征集账外“三资”问题线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7月—2024年9月底。
二、征集范围和重点
(一)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属于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本次问题线索征集范围为“流浪”账外、“体外循环”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二)重点清查农村集体资金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流浪”账外等情况,是否存在把集体所有的各项收入、征地补偿款、工程建设资金、补助资金等存入老年协会、和促会、村办企业等团体组织(企业)账户的情况。重点清查是否存在集体资产资源由老年协会、和促会、村办企业等团体组织(企业)非法或无偿经营、承包、管理,未纳入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或被个人、企业侵占、挪用等情况。
三、举报方式
线索通过电话、邮件、来信来访和线上监督平台留言等方式征集。我们将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电话:0595-88712279;
电子邮箱:sssjgz@163.com;
邮政信箱:石狮市公务大厦703室;
APP:福建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举报平台,登录“闽政通”APP,进入“省农业农村厅-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留言。
特此公告。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