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石狮市耕地复耕验收技术服务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5-03-04 16:23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各级关于撂荒地复耕以及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要求,现对我局撂荒耕地复耕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开展各级下发的耕地整改图斑外业实地验收举证,并协助整改和相关系统填报。

  2.协助开展耕地数据库中已流出的图斑整改结果上报。

  3.配合后期的档案整理、例行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4.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5.报名时以上材料需用密封袋封口并加盖贵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材料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2.邮寄(邮寄以收件人投递时间为准)或现场递交资料地点:石狮市福辉路279号2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3室。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95-88629925。

  五、定标方式

  1.本项目以图斑为计价单位,单个图斑最高限价为350元,投标人

  报价不得高于限价。报价为项目实施过程全部费用(包含多次验收),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费用。

  2.询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按照单价由低到高确定中标人。最低价相同者超过1个,将进行抽签确定。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局通知,则表明我局未接受其单位的方案和报价。

  3.参与报价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蓄意哄抬或压低报价,扰乱价格秩序。

  4.报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价资格或结果同时报送有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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