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泉州市财政局_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首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通知》(泉财建指〔2025〕29号)
2.补助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3.补助内容: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谷物(粮食)干燥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走式旋耕机、田间搬运机、农机作业监视终端、育秧(苗)播种设备等。
4.补助标准:报废补贴实行定额管理。
5.申报程序:旧机运送-旧机审核-拆解旧机-牌证注销-兑现补贴
咨询电话:0595-88629925
监督电话:0595-8871299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 《泉州市财政局_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首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通知》(泉财建指〔2025〕29号)
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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