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25号)
时间:2024-10-09 08:18 浏览量:

  一、石狮市华客隆便利店的绿野香葱味薯片饼干 

  经抽样检测,石狮市华客隆便利店销售的绿野香葱味薯片饼干,生产日期为2024年01月13日,不合格项菌落总数。 

  该经营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二、福建豪味来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的手撕猪肉干(原味) 

  经抽样检测,福建豪味来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猪肉干(原味),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不合格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经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决定对该生产企业没收违法所得62.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三、石狮阳光中闽爱家超市有限公司的橄榄、甜豆 

  经抽样检测,石狮阳光中闽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4月27日的橄榄,不合格项多菌灵、三氯蔗糖;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的甜豆,不合格项多菌灵。  

  该经营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四、石狮市集旺购物店的荷兰豆、黄姜、沃柑 

  经抽样检测,石狮市集旺购物店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的荷兰豆,不合格项多菌灵;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的黄姜,不合格项铅;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0日的沃柑,不合格项联苯菊酯。 

  该经营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五、福建省乐天天购物有限公司古宅市场分公司的水姜 

  经抽样检测,福建省乐天天购物有限公司古宅市场分公司销售的水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8日,不合格项噻虫胺。  

  该经营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六、石狮市蔡南昌蔬菜摊的甜豆 

  经抽样检测,石狮市蔡南昌蔬菜摊销售的甜豆,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不合格项多菌灵。  

  该经营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七、石狮市嘉辉超市的生姜、荔枝 

  经抽样检测,石狮市嘉辉超市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的生姜,不合格项噻虫胺;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的荔枝,不合格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该经营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八、福建省荣泰旺嘉商贸有限公司的妃子笑荔枝、红泥老姜(水姜) 

  经抽样检测,福建省荣泰旺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的妃子笑荔枝,不合格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的红泥老姜(水姜),不合格项噻虫胺。 

  该经营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九、石狮市全商友客超市有限公司的老姜、夏橙 

  经抽样检测,石狮市全商友客超市有限公司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的老姜,不合格项铅(以Pb计);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的夏橙,不合格项联苯菊酯。 

  该经营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十、石狮市贵商隆便利店的荔枝、黄姜 

  经抽样检测,石狮市贵商隆便利店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的荔枝,不合格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的黄姜,不合格项噻虫胺。 

  该经营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十一、石狮市超盛自选商场有限公司的荷兰豆、荔枝、泥鳅 

  经抽样检测,石狮市超盛自选商场有限公司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5日的荷兰豆,不合格项噻虫胺;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的荔枝,不合格项苯醚甲环唑;销售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的泥鳅,不合格项恩诺沙星。 

  该经营单位接到不合格报告后启动召回、开展原因排查和整改,加强员工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经查,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的进货来源,履行了产品追溯和索证索票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十二、石狮市老沙滩餐厅的大白碗 

  经抽样检测,石狮市老沙滩餐厅使用的大白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7月8日,不合格项大肠菌群。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经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洗消不到位,经营者将严格按规范要求清洗消毒。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