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两大类食品32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4批次。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1.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1-2.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1-3.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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