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2023-12号储备用地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时间:2023-06-16 16:41 浏览量:

  为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石狮市2023-12号储备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0.5561公顷。 

  (二)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鸿山镇伍堡村,具体位置详见石狮市2023-12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本项目用地涉及鸿山镇伍堡村集体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石狮市2023-12号储备用地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619日至71鸿山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村民小组予以张贴公布,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自2023619日至71日(共10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鸿山镇人民政府,鸿山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石狮市2023-12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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