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狮政办规〔2024〕3 号)、《石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狮住建〔2022〕73 号)等文件规定,经项目申报、部门联合审查,现将本批次拟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 “保租房”)项目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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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认定书编号 |
申请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套(间)数 |
建筑类型 |
建设筹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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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O:SSBZF2026001 |
石狮市六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投科创园宿舍楼A、B幢 |
石狮市蚶江镇蚶莲界小区98号华投科创园区生活区A、B幢 |
1400 |
宿舍型 |
存量闲置房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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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O:SSBZF2026002 |
信泰(石狮)科技有限公司 |
信泰(石狮)科技有限公司高档运动鞋面材料智能生产园区扩建建设项目-4#宿舍楼项目 |
石狮市鸿山镇郭厝同富路东北区67号 |
396 |
宿舍型 |
产业园区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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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NO:SSBZF2026003 |
泉州市中一汽车技术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泉州市中一汽车技术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宿舍楼(A部、B部) |
石狮市石泉二路222号 |
364 |
宿舍型 |
产业园区配套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自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
三、异议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反映,需提供具体异议理由、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
1、联系单位: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联系电话:0595-88651386
3、联系地址:石狮市长福31号233室
4、邮政编码:362700
四、其他说明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正式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项目可凭认定书办理立项、规划、施工、消防等相关手续,享受保租房相关优惠政策。
2、异议反馈需实事求是,对捏造事实、恶意投诉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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