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购房补贴须知
时间:2025-09-25 09:35 浏览量:

  申请购房补贴应提供材料:

  1、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或不动产证、备案登记证明(提供原件核对);

  3、购房款支付凭证和完税证明;

  4、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5、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生须提供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工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证明);

  6、提供在石工作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在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等创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

  7、婚姻状况证明(如夫妻共同购买需提供);

  8、在石查房证明;

  注意事项:

  1、所购买住房只限石狮市所辖区范围内,购买时间在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购房金额以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成交价为准、购房时间以网签提交时间为准、受理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起算一年内为限。

  2、 青年人才所购房屋需是申请人在石狮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住房且该住房是其本人及家庭在石狮区域内拥有的唯一自有住房;享受购房资金补助的房屋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以办理产权证时间开始计算);

  3、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只能享受1次,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如已享受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或“积分入住”购房补贴的,不得再重复享受本项购房补贴;

  4、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须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

  办理地点:石狮市长福路31233室(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5-88651386、88653086

  投诉电话: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5-8876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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