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按照《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森防办发〔2023〕2号)及省、泉州市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全力以赴做好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文旅、民政、民宗和电力等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统筹安排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民宗局、公安局、电力公司等单位为主体组织实施,结合防灭火工作实际开展专项行动。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逐步化解风险隐患,打好森林防灭火主动仗、攻坚战,最大限度降低人为火发生的可能性。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
1.石狮灵秀山省级森林公园、宝盖山风景区及森林旅游景区景点等;
2.可能受森林火灾威胁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
3.林区输变电站及线路、液化气充装站、储油加油设施、物资储备库、烟花爆竹仓库等重要目标以及城市面山、村林密接高危部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市森防办组织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事项。
(二)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2023年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督办。
(四)加强信息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民宗局、公安局、电力公司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各单位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联系人回执表(附件1),9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部署通知文件和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11月15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以上材料请报送至政务网—市森防办邮箱。
联系人:陈颖辉,13313822001;潘志伟,17689255005。
附件:1.专项行动联系人回执表
2.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3.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石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附件1
专项行动联系人回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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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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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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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项目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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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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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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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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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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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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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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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险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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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野外违规用火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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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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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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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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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破获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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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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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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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人次)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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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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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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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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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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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劝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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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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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问责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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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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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火灾隐患名称 |
隐患具体描述 |
地点 |
隐患整改类别(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长期推进) |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预计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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