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疾控温馨提醒:灯油不是食用油,谨防误食风险
时间:2026-06-26 17:30 浏览量:
 各位朋友,
请注意!
灯油不是食用油,
绝不能入口
请务必提高警惕,
避免误拿误用造成危险。
灯油是长明灯的专用燃料,内含液体石蜡、工业香料、硫化物、重金属等成分,部分劣质产品还可能掺有汽油、柴油。这些物质人体无法代谢,误食后可能引发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时会损伤肝肾功能,甚至危及生命。

特别提醒大家:目前市面上部分灯油的包装与食用油相似,极易混淆。请大家做好以下几点,共同防范风险:

1. 认清标识,正规购买

灯油仅供点灯使用,严禁食用。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选择包装完整、标识清晰的产品,不买来源不明、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散装油、杂牌油。

2.分开存放,明确标识

请将灯油与食用油严格分开存放,并在容器上清晰标注“仅作燃料,严禁食用”,切勿混放,从源头杜绝误拿误用。

3.掌握常识,科学应急

一旦不慎误食,应立即停止食用,尽快催吐并前往医院就诊,同时保留好剩余食物及呕吐物,以便医生准确施救。

4.共同监督,强化管理

建议相关部门企业在加强生产管理的同时,严格规范灯油产品包装设计,采用与食用油包装明显区分的容器与外观样式,避免视觉混淆;同时在产品包装醒目位置,显著标注“严禁食用”、“有毒,不可入口”等警示标识,从源头降低误食风险。一起守护大家的饮食安全。


安全无小事

防范于未然

让我们携手共进

共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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