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18-11-23 17:02 浏览量:

  一、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有哪些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动员(11月20日—11月30日)。

  1. 成立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领导机构。

  2. 制定下发《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面安排部署。

  3. 加强创建常态化工作培训与指导,举办“创城”联络员工作培训。

  4. 加大“创城”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多形式、常态化的宣传教育,让创建工作的目标、标准、要求和文明规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全镇文明城市创建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二阶段:边创边改、摸索实践(12月1日-12月31日)

  1. 各责任单位按照《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责任清单》的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健全工作台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 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周检查推进、月总结通报的形式,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创城”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全镇“创城”工作动态,并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倒逼机制,认真组织专项整治,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条一条抓整改,一分一分抓提升,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全面实施(2019年1月1日起)。

  全面梳理前阶段“创城”常态化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查找不足。同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鸿山镇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

  二、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建立“创城”工作领导机构。镇成立由陈增坛镇长为组长、王铭雄主任科员为常务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镇创城工作,成员包括镇机关各办(中心、站、所)负责人、镇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创城”的武装部长张闯兼任,成员由镇环卫办、城管中队及镇文体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调研、任务分解、督查考评、宣传教育、指导协调、测评迎检和总结表彰等各项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的“创城”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盯、有人干。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镇“创城”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分析研判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三)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镇“创城”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各责任单位“创城”联络员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度,梳理存在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分解工作任务。

  (四)建立奖惩分明的责任奖惩机制。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制定《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责任清单》,对73条责任条目进行量化、细化,责任到人。同时,建立按月考评的工作激励机制。

  三、如何考评及计分?

  考评采用百分制的方式逐月计分,每个责任单位每月设置考评总分100分,其中发现问题分30分、问题整改分70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发现问题分30分。每月各责任单位在市“创城”办现场督查过程中,每发现1条问题扣2分(以“石狮文明天气图”平台系统通报的问题为准),如责任单位问题较多,扣分超过30分的,以30分为标准进行扣分。

  (2)问题整改分70分。以“石狮文明天气图”平台通报的问题为准,各责任单位在收到问题通报后,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视情给予扣分:如需要整改的问题是当月通报的,每条每天扣2分;如需要整改的问题是上月通报的,每条每天扣4分;如发现存在上传虚假整改图片信息(包括或整改后图片与整改前图片明显不是同一地点)的假整改现象且被市创城办通过文明天气图系统平台作退回处理的,退回一次扣5分,退回二次及以上扣10分。

  四、考评结果如何运用?

  每月考评得分情况,由镇“创城”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计算,并在镇“创城”常态化微信工作群上进行通报,同时,将各责任单位每月的考评结果与责任奖惩挂钩:

  (1)镇机关各责任单位奖惩:按月计分,年终兑现。兑现奖惩时,以所在单位全年累计的月平均考评得分为准。

  ①扣罚:如所在单位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扣发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20%;低于60分的,扣发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40%;低于50分的取消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

  ②奖励:如所在单位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高于80分的,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镇机关年终绩效考评加3分;高于95分的,该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镇机关年终绩效考评加5分。

  (2)镇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奖惩:按月计分,年终兑现。兑现奖惩时,以所挂钩村全年累计的月平均考评得分为准。

  ①扣罚:如所挂的村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扣发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20%;低于60分的,扣发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40%;低于50分的取消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当年度文明城市奖金。

  ②奖励:如所挂的村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高于80分的,挂钩该村的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镇机关年终绩效考评加3分;高于95分的,挂钩该村的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镇机关年终绩效考评加5分。

  (3)各村委会奖惩:按月计分,按季度或年度兑现。

  ①扣罚:如所在村本月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扣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创城”分管两委月绩效激励金50元;低于60分的,扣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创城”分管两委月绩效激励金100元;低于50分的,扣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创城”分管两委月绩效激励金150元。处罚按月结算,按季度兑现,一季度兑现一次。

  将各村“创城”工作成效与文明村的评选相挂钩,如所在村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低于90分且排名在全镇倒数后三位,尚未评选文明村的村原则上不予申报评选。已获得文明村荣誉称号但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低于50分的,将报请上级取消该村文明村荣誉称号。

  ②奖励:如所在村本年度累计月平均考评得分高于90分的,当年度该村绩效考评加1分;高于95分的,当年度该村绩效考评加2分。

  (4)奖惩相关说明及要求:

  ①在兑现奖惩时,如遇到某个镇机关干部、职工他(她)既是“镇挂村领导或下村干部”又是“镇机关责任单位人员”等多重身份的,镇“创城”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计算责任奖惩时,要根据该人员全年“创城”工作的实绩从“镇机关各责任单位奖惩”或“镇挂村领导及下村干部奖惩”两种标准中酌情选取一种进行计算(原则上要选取失分多、处罚重的标准),以免出现重复兑现奖惩的现象。

  ②为了保证“创城”常态化工作的落实,各村委会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创城”常态化工作激励机制,对本村村两委成员或其它相关责任人的“创城”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评及责任奖惩。

  (解读单位:鸿山镇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中共鸿山镇委员会、鸿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鸿山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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