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狮市2019年度开展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暨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05-31 15:40 浏览量: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石狮市2019年度开展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暨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方案》(狮政办〔2019〕22号,以下简称《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加强海上涉外渔业综合管理的工作部署,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管控和涉渔“三无”(无船名、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清理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和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完善规范船舶综合管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我市2015年登记上报的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88艘,2019年底前我市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拆解率达2015年5月登记上报数的90%以上,拆解任务为完成10艘涉渔“三无”船舶拆解。其中:永宁镇6艘、鸿山镇1艘、锦尚镇2艘、蚶江镇1艘。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及任务。明确我市2019年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拆解率和沿海各镇拆解任务数。

  第二部分为具体措施。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暨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包括严格属地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分门别类处置、深入宣传教育、落实民生保障五方面。其中,在落实民生保障方面,《方案》要求对2019年度主动上交拆解涉渔“三无”船舶的,转产转业补助标准参照2017年度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生活补助标准按2017年度补助标准的50%进行补助。主动上交拆解的涉渔“三无”船舶必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送至指定拆解点。沿海各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各种优惠扶持措施,通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支持发展休闲渔业,鼓励开发健康水产养殖等措施,做好退出人员的转产转业工作,解决渔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路,维护渔区社会安定稳定。

  第三部分为强化督查指导,严肃责任追究。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对属地管理、拆解取缔、查扣处置以及资金落实、转产转业等工作逐项检查落实。

 

(解读单位:石狮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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