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石狮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2022—2027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2-09-16 08:43 浏览量:

  近日,《石狮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2022—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规划》明确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规划步骤、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市教育局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着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保障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在2027年底前,我市义务教育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标准,并通过评估验收。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把义务教育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落实政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抓住关键,重点突破。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保障城乡学生共享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三)改革创新,分类指导。深化市域融合,推动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体系改革,构建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合理确定城乡义务教育规模,引导学校合理布局,保障教师按需配置。 

  (四)强化监测,以评促建。构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动态掌握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监测评估公告制度,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以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为抓手,加快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三、工作目标 

  确保在2027年底前,我市义务教育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标准,并通过评估验收。 

  四、规划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2年8月起) 

  形成规划,建立年度自查自评和工作台账制度,为教育决策和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二)第二阶段(2022年8月—2026年12月) 

  逐项对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查找差距与不足,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达标,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 

  (三)第三阶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 

  对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全覆盖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攻坚克难、查缺补漏。总结发展成果,以材料汇编、专题片等形式呈现“一校一品”和县域优质均衡发展。争取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评估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全域联动,完善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 

  结合“五大片区”商业文化中心和城市综合体改造建设,同步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扩充城区教育资源供给,适当增加学位储备。做好城镇新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新建居民区与配套的中小学(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保障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在增加城区义务教育资源总量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城区学校网点布局,严控所有中、小学学生规模,深化城区“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等改革,完善强校扶弱校、老校带新校、学校联盟、名优校+、合作办学等集团化办学模式,彻底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二)实施教育新基建工程,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均衡配备教育资源,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条件达标。实施教育新基建工程,全面建设数字校园,推进建设智慧校园,推动校园局域网升级改造,通过5G、千兆无线局域网等方式实现网络全覆盖。推进校园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将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融入教育教学环境建设,在“互联网+教育”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智能+教育”。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均衡配备 

  落实《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机制,强化紧缺学科和乡村学校师资补充,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教辅人员。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改革,深化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强化教师岗位聘任和聘后管理。 

  (四)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上级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和教师培训等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需各项资金,依法依规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全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五)提高办学品质,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 

  全面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文件精神,强化“五项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加强特色学校建设,以特色项目创建评估为抓手,深入实施“一校一品”工程。 

  (六)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切实做好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将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城市公共教育体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完善招生考试升学办法,确保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后参加升学考试享有与本市学生同等权利。 

  六、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狮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上级关于发展教育的相关政策,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三是通过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过程评估监测机制,定期对我市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四是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结合实际引入第三方督导评估机制。 

  七、咨询电话 

  石狮市教育局  0595—8888600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