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梧垵溪石狮段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的通告》(狮政规〔2022〕8号)。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河道岸线管理保护,维护河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高质量完成我市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完成《石狮市河道岸线及河道生态保护蓝线规划》。
二、目标任务
对梧垵溪石狮段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进行通告,并严格规划控制,在蓝线规划范围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对违反河道岸线管理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范围期限
(一)划定对象为梧垵溪石狮段。
(二)本通告至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6日。
四、主要内容
梧垵溪石狮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中河道的管理范围线直接引用石狮市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项目中的河岸生态保护蓝线,临水边界线直接引用石狮市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项目中的河道防洪岸线。梧垵溪石狮段河道左岸、右岸的临水边界线与管理范围线之间区域为岸线保护区。
五、注意事项
本通告由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邱于益,联系电话:0595- 8303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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