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公开招聘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告》《泉州市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3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双选会公告》的要求和面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参加面试成绩且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3年5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敏行楼402室)
联系电话:0595-88767782
四、应携带材料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附件3,承诺书须手写签字。);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存入档案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暂不提供)。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PDF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ssjz2023@126.com
(二)请考生严格按附件2安排的顺序,错峰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考生资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三)资格复审以《泉州市公开招聘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告》《泉州市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2023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双选会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595-88767782。
附件:
1.石狮市公开招聘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2023届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资格复审名单
2.石狮市公开招聘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2023届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资格复审安排表
石狮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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