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7-0800-2021-0001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9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初〔2021〕6号
- 发布日期:2021-03-22
各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部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现根据《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狮教综〔2018〕127号)文的精神,对2021年“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做如下的规定和要求:
一、规范幼儿园教育工作
(一)课程设置要求
1.各幼儿园要求统一使用省编教材(经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定通过的幼儿教师指导用书和幼儿用书)。
2.结合当地和本园的优势和特色,开发使用有益于幼儿发展的园本课程,吸收借鉴多种课程模式的优势,建立多元化课程体系,课程编排体现全面性、整合性、系统性、适宜性。
(二)教育活动目标要求
1.教育活动目标符合《纲要》和《指南》的要求,符合幼儿发展水平,体现面向全体、促进全面发展和幼儿个性化教育理念。
2.目标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
(三)教育活动内容要求
1.贴近幼儿生活,满足幼儿的兴趣和发展需要,具有趣味性、活动性和选择性,有益于目标的落实。
2.各领域内容有机联系和渗透,从不同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与技能的发展。
3.能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做适当调整,处理好预设和生成的关系。
(四)教育活动实施要求
1.科学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活动,注意各类活动之间的有机联系,一日生活中各类活动的教育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2.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其中根据本园实际开展生动有趣和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
3.根据教育活动需要,灵活运用集体、小组、个别活动等组织形式,注意教师直接指导与间接指导活动的结合。
4.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游戏之中,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满足幼儿自主活动的需要。
5.面向全体幼儿,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
6.根据活动和幼儿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教育方式,形成积极有效的师幼互动,成为幼儿活动的观察者、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促进幼儿积极交往,营造关爱、平等、民主、和谐、宽容和支持的心理氛围。
7.有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每班创设有供幼儿自主选择的活动区角,为幼儿提供积极、自主、有序、有效地参与活动的空间与条件。
(五)教育活动评价
1.能根据教育需要灵活选择多种评价方法,伴随着教育过程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价,充分发挥评价在鼓励、指导、促进幼儿发展的作用。
2.有效运用评价手段,及时判断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及时反思、调整和改进教育策略。
二、“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纠(每年3月、9月)
全市所有幼儿园对照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反思教育理念、方式与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1.一是查找教学内容中是否存在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禁止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纠正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等行为。
2.二是查找教育方式上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坚决纠正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
3.三是查找教育环境中是否存在“小学化”教育环境。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4.四是查找教师资质能力是否存在不合格现象。督促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二)全面普查(每年4月、10月)
石狮市教育局对全市幼儿园进行全面普查,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实现全覆盖并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普查有力度、有实效。
(三)全面整改(每年5月、11月)
1.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若是省、市级示范幼儿园,予以警告直至摘牌处理;若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若是非示范性公办性质幼儿园,追究园长责任;若是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暂停办学,直至取消资质处理。
2.对问题频发、屡教不改、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实行考核或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石狮市幼儿园去“小学化”承诺要求
(一)签订去“小学化”承诺书(4月初完成签订)
各幼儿园按照附件1的格式签订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学前中心,一份幼儿园存档,要求举办者和聘任园长都需签名盖章。
(二)公示去“小学化”承诺书(4月中旬完成公示)
各幼儿园将签订的承诺书及“小学化”治理举报电话、信箱制作成尺寸60厘米X40厘米的广告牌张贴于校门口显眼处进行公示,同时发送幼儿园公微进行推送宣传。
石狮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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