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8-3000-2025-0003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5
    • 标题: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2023年度工信领域惠企政策项目审计服务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8-15
    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2023年度工信领域惠企政策项目审计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5-08-15 08:41 阅读人数:1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工信领域惠企政策项目第三方审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数量:40个左右(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二、费用预算:单个项目费用不超过3000元(包括:核查费用、食宿费、交通费、服务费、资料打印费、工具、设备、税金及其他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三、服务内容:2023年度工信领域惠企政策项目(包括制造业规上企业设备购置补助、微技改项目对接补助、工业互联网平台奖补、数字化提升补助、职业装企业参与市域外招投标奖励等)的申报材料、财务数据(发票、银行流水等)、合同、相关佐证材料等进行真实性审计,在约定时间内按项目逐一出具带二维码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征集方式: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经审核后择优选取。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成立5年以上,注册性质为合伙制或注册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格。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三)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内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人员不少于8人。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有承接工信领域惠企政策项目审计工作的经验,熟悉相关工作要求及操作规范。 

      (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 

      六、服务要求 

      (一)服务时限:在收到业务委托函及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如因工作量较大等原因确实无法按时完成审计的,可适当延长时限,延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二)人员配备:第三方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审计小组、每组24人(其中:每组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1人,其余人员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委托方安排12名工作人员跟组共同开展现场核查。服务期间,第三方审计机构需安排人员驻点负责联络工作、提供稳定高效服务,如委托方或政策申报企业对审计结果提出异议,应在2个小时内到达项目现场开展复核工作。 

      (三)项目核查要求: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财务数据(发票、银行流水等)、合同、相关佐证材料等进行真实性审计;设备补助类项目需到生产车间对企业申报的设备逐台进行盘点、记录;根据核查结果填写《现场核查情况表》,并对现场核查的相关资料采取拍照、复印、扫描等方式进行取证留底,并按一项一档的原则建立纸质及电子档案;按照申报政策要求,与委托方及政策申报企业就项目概况、核查依据、核查情况等进行讨论交流,并就其是否满足政策条件向委托方提出核查意见和建议;核查结束后按项目逐一出具带二维码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后勤保障: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保障现场核查期间的车辆及用餐安排;服务期间,第三方审计机构工作人员所需住宿由其自行安排。 

      (五)其他事项:服务期间,若委托方收到政策申报企业投诉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经查属实的,按每被投诉1次扣200元审计服务费的标准执行,单家企业投诉累计超过3的,取消对该家政策申报企业的审计服务费支付;第三方审计机构应按照审核要求做好审计工作,若提交的审计结果出现核算错误的,委托方可依据出错项目数量核减一定比例审计服务费;第三方审计机构在项目现场审核期间若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或被发现与政策申报企业存在利益输送,经查属实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第三方审计机构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一)报价单(详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所有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证件及近三个月社保凭证复印件(挂靠人员不予认可); 

      (五)近三年承接工信领域惠企政策项目审计工作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汇总表、相关合同等); 

      (六)申报单位的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复印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复印件; 

       八、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82017:00,实际申报时间以收到申报文件材料为准,逾期不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8874311 

      通讯地址:石狮市湖滨街道八七路公务大厦1102 

      十、监督渠道 

      石狮市纪委监委驻经济系统纪检监察组:83660020 

      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办公室:88707279 

        

      附件:报价单 

     

     

        

      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58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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