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4-3000-2024-00025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1
    • 标题: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民〔2024〕25号
    • 发布日期:2024-03-04
    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4 09:52

    各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市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各社会组织务必按期、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时限

      (一)参报对象:2023年12月31日前在石狮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下同)。

      (二)按时参与年报时限:2024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报问题整改时限:2024年6月1日至8月31日。

      二、填报流程

      (一)网上登录。社会组织可通过GoogleChrome(谷歌)浏览器(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需选择极速模式)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参与社会组织年报填报工作。

      第一步:注册法人账户并登录。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法人账户(点击进入注册页面:https://mztapp.fujian.gov.cn:8304/dataset/UnifiedController/goRegist.do?callerCode=Q9QP5Mznsc4rS9lk8t5sW4pj1byW8maZKBuAselxg),已注册过法人账户的社会组织可跳过该步骤,直接使用现有账户登录。

      第二步:进入填报页面。注册法人账户成功后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点击进入“福建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我要办”→“部门服务”→“省民政厅”→“便民服务类”,选择“福建省社会组织年报”→“办事指南”(点击进入办事指南:https://zwfw.fujian.gov.cn/bmGuide?unid=AF9CFA865D5E46F0A13A85FCE08C8506)→“我要办理”进入当年年报填报页面。

      (二)在线填报。社会组织年报实行网上填报、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和存档,无需向我局报送纸质材料。

      (三)上传附件。社会组织应按要求在年报系统“电子附件”栏目上传以下附件:

      1.审查盖章页面。年度报告书中的“审查盖章”页面可单页打印,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将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还应将年度报告纸质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盖章后,将审查盖章页面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2.财务审计报告。各社会组织在该栏目上传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前置许可证。有前置许可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前置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4.党组织建设情况:已建立党组织的,请在“电子附件-(已建立党组织)成立证明材料(上级党委批复)、今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年度工作总结”对应上传相关材料;未建立党组织的,请在“电子附件-(未建立党组织)上级党委派党建指导员或建立联络员证明材料”上传相关材料。

      5.当年度有办理变更事项的,请在“电子附件-其他”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变更登记申请表、章程核准表)。

      6.当年度有申请延期换届的,请在“电子附件-其他”上传《社会团体提前/延期换届申请表》或《社会团体延期换届通知书》。

      三、材料审查

      我局将对社会组织报送材料进行审查。附件上传及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的,将予以退回,社会组织须重新上传提交(退回次数超过5次的将被锁定提交资格,请谨慎提交)。

      四、年报整改

      年报将在“福建社会组织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示”栏目(网址:http://112.54.44.39:8088/shzz_njgs/)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社会组织年报结果公示的同时即默认进入年报问题整改阶段。社会组织需根据各自年报公示页面中提示的需整改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社会组织年报”中“整改报告”板块线上填写年报整改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工作人员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服务咨询

      在年报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年报系统故障电话:15381021633;

      业务内容咨询电话:88629621(市民政局基层治理股)、83051256或83051235(市民政局审核审批窗口)。

      (二)各社会组织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年报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瞒报。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报有异议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书面举报。

      (四)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可将社会组织年报年检信息向财政、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推送。各相关部门对年报结果应加强应用,对未年报、年报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面予以限制。

      (五)社会组织年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捐赠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根据年报工作需要,我局可以要求社会团体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对有重大财务问题的社会组织主动开展财务审计,可以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

      附件:石狮市社会组织年报填写指南

      石狮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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